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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能否自行申请加工贸易手册?
    发布时间:2011-09-08 08:44:10  浏览:1025次
    问:我公司总部在东莞,因为业务需要,在苏州成立了分公司(非子公司),但经济上是独立核算,现在涉及到加工贸易手册的问题,不知在苏州的分公司能否自行申请手册?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要由总公司在总公司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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