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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奶粉没能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能处罚吗?
发布时间:2011-09-27 08:46:09     浏览:1589次
问题描述: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属于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自动许可证明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根据该条文,只有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才能处以货物价值30%以下...
兰迪海关部-:
问:您好,我司是广州一家副食品贸易公司,我司上周从美国进口了一批奶粉,由于不熟悉相关规定,所以该批奶粉在报关时未能提供自动进口许可证,今天海关说对该批货物需要处货值30%的罚款,且罚款后这批奶粉还是不能进口,请问海关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属于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自动许可证明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根据该条文,只有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才能处以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自动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并不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0755-83679629。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