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经营不善企业解散必须到海关办理注销吗?
    发布时间:2011-10-10 08:53:48  浏览:1213次
    问:我司在海关注册,海关证书有效期到今年底。因为经营不好,已经基本处于停顿状态,今年以来一直没有办过进出口业务,这种情况如果不打算继续经营了,是否一定要到海关办注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第四十六条,报关单位破产、解散、自行放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注册地海关报告。海关在办结有关手续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注册登记手续。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