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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备案是否需要按《规范申报目录》填报?
    发布时间:2011-10-13 08:40:45  浏览:895次
    问:您好!想请教一下,海关要求的进出口商品要按规范申报要素申报是指合同备案环节,还是进出口申报环节,如果在合同备案环节就一定要规范申报,对企业来说,是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原材料都还没进口,怎么知道它是什么品牌、型号、成份含量、或其他信息。所以,请问加工贸易备案是否必须按《规范申报目录》填报?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经营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备案手续,应当如实申报贸易方式、单耗、进出口口岸,以及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的商品名称、商品编号、规格型号、价格和原产地等。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指的是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填报海关进出口报关单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目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中所列商品申报要素的内容填报。因此,规范申报要素申报是指进出口申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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