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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企业适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吗?
    发布时间:2011-10-13 08:48:29  浏览:928次
    问: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湖南长沙的加贸企业,常有货物要在深圳和广州等口岸报关进出口装船,这样给我们企业在通关方面造成较大的问题,请问加工贸易企业是否可以使用属地报关,口岸验放的通关模式?请您指教,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的通知(署稽发[2008]92号)的规定,海关管理类别为A类或AA类的企业可以申请“属地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具体申请程序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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