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是从事进料加工贸易业务,现在因欧美市场出现紧缩,因此我司有批成品未能出口,现在公司拟在国内市场销售,请问我们应该如办理成品内销手续?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95号发布经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三十四条,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转为内销的,海关凭主管部门准予内销的有效批准文件,对保税进口料件依法征收税款并加征缓税利息;进口料件属于国家对进口有限制性规定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向海关提交进口许可证件。您可参阅“
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