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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代理进口商品是以海关核定的价值计税吗?
    发布时间:2011-10-27 08:51:47  浏览:1168次
    问:您好!我司没有进出口经营权,最近我司想从国外进口一批设备,要委托外贸公司来代理进口,代理公司说报关时要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为准,而不是以货物价格为准,请问是这样的吗,哪么计税是否也是如此?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该办法的规定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才会成交价格以外的方法来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贵司在办理委托、签署合同时,必须要求代理商如实申报成交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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