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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已内酰胺的反倾税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1-10-28 08:34:19  浏览:1229次
    问:您好, 我司是一家经营化工原料的贸易公司,我司上月在美国订购了一批已内酰胺,现已在海运途中,听说海关现在对原产于美国的已内酰胺要征税反倾销税,请问这个反倾销税是怎么计算的?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2号,自2011年10月22日起,对原产于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己内酰胺(税则号列:29337100),除按现行规定征收进口关税外,还应区别不同的供货厂商,按照本公告附件2所列的适用税率和下述计算公式征收反倾销税及相应的进口环节增值税:
    反倾销税税额=完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额+反倾销税税额)×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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