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上个月进口了一批化工品,因海关怀疑申报价格,进入了估价程序,现在已在商讨合理价格估价方法,海关要求我方提供的数据须是客观可量化的,我们不太懂,什么是客观可量化的,有什么标准吗?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客观、可量化是指海关估价过程中依据的数据和资料来源都是客观存在的,或者具有客观现实性,包括海关记录中其他企业的申报数据、国家权威部门发布的行业数据、海关通过调研获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价格资料等。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