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苏州的一家五金产品制造企业,我司在上个星期进口了三台电脑机床,现在需要生产商的技术人员携带相关安装仪器来我企业对上述机床安装调试,但我们在向海关提交安装仪器暂时进境的申请时,海关要求我司提供发票,我们解释说这些安装仪器只是暂时进境,不是买卖关系,所以是没有商业发票的,海关不接受解释,拒绝办理相关业务,请问海关的要求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非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因此,海关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