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一直以来都是以A税号报关出口,退税率为13%;今天初海关来稽查后认为,应归入B税号,退税率为5%。海关让我们自觉把多退的税交回海关,这样可以减轻处罚。请问企业应该怎么办才好?
答:您好。贵司所面临的核心问题是归类是否正确。如正确,则不存在返还税款;如果归类不正确,则应判断是不是存在违规行为,还是客观存在的错误。如果不是违规行为,则只需返还税款,不需要处罚;如果是违规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