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东莞的一家进料加工贸易企业,主要生产小家电产口,海关在2月份对我司实施了稽查,发现我司有一本合同在成品全部出口后还有剩余的保税料件,这部分保税料件是我司加强品质管理,降低损耗率出现的,现在该本合同就快到核销期限了,为了不担误合同核销,我司拟将这部分溢余保税料件结转至另一本合同,请问是否可行呢?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符合该办第五条规定条件的剩余料件可以办理剩余料件的结转。请参阅该办法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