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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上载明事项发生变更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5-04 08:49:53  浏览:897次
    问:您好,我司去年提交的环保证今年环保局3月份签发下来。但是之后国家发改委批了我司的名称变更了,批准时间为2月份,这样我司无法办理固体废物进口手续,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要重新办理许可证吗?谢谢。

    答:《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上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废物利用企业应当按照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发证机关受理申请后,注销原证,并公告注销的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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