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进口一票货物,因为归类问题,最终跟海关协商撤单重报了。但是有一个问题,再次重报时,已经超过了运输工具进境15天,那会不会产生滞报金?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进口货物收货人申报并经海关依法审核,必须撤销原电子数据报关单重新申报的,经进口货物收货人申请并经海关审核同意,以撤销原报关单之日起第15日为起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