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根据署监发[2002]146号,银行对电子底帐数据与纸质税费凭证核对有误的,以电子数据为准,纸质税费凭证视为有误,银行取单行应于取单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退还海关,由海关查明原因后重新开具税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