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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怎么报关填报,怎么收汇?
发布时间:2012-05-30 08:47:00     浏览:3916次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为韩国三星开发一款手机上用的摄像头,双方签有合作协议,研发费用是USD90000。现在产品已经研发出来了,韩国客户让我司提供2个产品约USD40,要求正式报关出口,研发费用要在报关单上体现,这样才付款给我司。这2个产品因为很小的一点点,包装好毛重0.5公斤以下的,所以我司准备用国际快件报关出口。我问了几个报关员,都说发票上可以列上2个产品和研发费用两列,价格分别显示USD40和USD90000,但报关单上只能是2个产品和USD40,即报关单上是不能体现这USD90000的。请问一下海关律师,报关员说的正确吗? 我司如何才能申报这9万美元的研发费用?谢谢,急盼您的回复。
兰迪海关部-: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成交价格以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在“杂费”栏目填写。至于如何收汇,贵司此项对外贸易涉及到货物和技术,在收汇时应向外汇局作相关说明并提交相关资料。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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