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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车能否以暂准进境方式进口?
    发布时间:2012-07-05 08:55:59  浏览:905次
    问:您好!我公司因业务需要需从日本暂时进口两辆二手汽车(小轿车),但是国家规定旧车、二手车不能进口。请问,我司需提交哪些部门出具的哪些证明文件才能暂时进口这些二手车? 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48号,对于企业需以暂时进口方式进口属于禁止进口管理的二手(旧)汽车的,应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即商务部)提出申请,经商务部审批同意并出具批准文件的,企业可持该批准文件向海关办理暂时进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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