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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前解除监管的设备属于重点旧机电目录是否要办证?
    发布时间:2012-07-20 08:26:26  浏览:907次
    问:我司是外资企业,3年前减免税进口的设备准备提前解除监管后转让,该设备商品编码在2012年的重点旧机电产品目录内,请问是否意味着需要办理旧机电进口许可证?

    答:根据《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进口新机电 产品,经过使用,未到海关监管年限,企业要求提前解除监管并在境内自用或转内销的,适用该《办法》,参照进口时的状态办理相关手续,海关凭相应的机电产品进口证件和检验检疫证明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因此,您需以申报内销之日为准,根据设备商品编码查询其作为新设备的监管条件,重点旧机电产品目录不适用您所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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