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进口商与海关就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发生争议是正常现象,双方应是在平等基础上进行讨论、交换彼此资料;海关应当依据法律规定程序开展海关审价。只要企业没有违法行为,就不应受到调查处理。在此情况下,海关以送缉私局来威胁企业就范,这违背了法律精神。贵司应据理力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