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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采用成交价格以外估价方法的前提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2-08-09 08:54:00  浏览:936次
    问:您好。海关最近对我司进口货物开展了海关审定,在经过磋商后进入了相同货物价格方法的程序,我司觉得成交价格方法是可以采用的,并且我们也同意了进行一些调整,但海关未采纳。请问海关采用成交价格以外估价方法的前提是什么?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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