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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期付款进口减免税设备允许吗?
    发布时间:2012-08-10 08:57:47  浏览:1454次
    问:公司通过融资方式进口设备,是符合减免税政策的,但因为想通过分期付款方式,在付清货款前,设备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外方,如果未按合同付款,外方随时可以收回设备并处置,不知这是否符合中国海关的规定?我们看到海关法规中有关于减免税设备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处置的内容。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人不得对属于海关监管货物的减免税货物进行擅自处置,但您所述情形并不与此规定冲突。即外方根据你们双方的民事合同约定处置设备时,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因此,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进口减免税设备是可行的。如需帮助,请与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联系,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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