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海关不能也不应制定所谓的“海关价格”,并以此来限制企业的价格申报。如需进一步的法律服务,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