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委托货代出口了一批散货,其中有一个机器当时货代没有向海关申报,后来这个机器在国外发现有质量问题,所以想退运回国,请问能办理退运手续吗?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由于贵司货物出口时未向海关申报,所以无法办理退运手续,只能按一般贸易征税进口。如果是货代的工作失误,贵司可以向其索取赔偿。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