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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中国产的货物涉两用物项许可证是否可以免交?
    发布时间:2013-01-08 08:33:57  浏览:1032次
    问:您好,我司需要暂时进出境检测的货物,有一特殊情况:该HS进口时无需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那么出口时是否还需要提供吗?该货物并不是原产国非中国的。

    答:您好。以任何贸易方式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管理的两用物项和技术,企业应持商务部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向海关办理通关验放手续。《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与《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是两个不同的目录,对于列入出口管理目录范围的,不区分是否原产于中国以及何种贸易方式,都需提交两用物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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