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前两天接到海关通知,说有一批出口货物涉嫌侵犯我司在海关已备案的一项专利权,现在海关已将这批货物扣下了,想咨询下海关律师,对于这种情况我司怎么做才能更为全面地保护我司的合法权益呢?怎么才能做到侵害最小化?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在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后,可以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就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措施。海关收到人民法院有关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财产保全的协助执行通知的,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