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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境修理物品复出口时是否可以免交两用物项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3-02-20 08:26:51  浏览:1970次
    问:您好,我司需要临时进境修理物品,经查该产品的监管条件有“3”,请问进境修理物品复出口时是否可以免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许可证?

    答:您好。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列名的两用物项,海关验核商务部授权发证机关签发的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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