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通过正规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进口一批废金属后,由于一间与我司有长期合作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原料不足,却又来不及申领许可证,向我司提出转让部分进口废物的请求,故我司将一部分进口的废金属转让给了该企业。最近我们得知有人将该情况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请问我司的行为会不会产生什么不利后果?谢谢。
答: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将进口的固体废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属于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而违反该办法规定,转让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