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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追征税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3-04-02 08:44:06  浏览:971次
    问:您好。我司因为申报价格错误导致少交了几万税款,现在海关要求补交,因不时间已有两年多,请问海关还可以补征吗?海关追征税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二条,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一年内,向纳税义务人补征。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三年以内可以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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