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进口的货物被海关扣下来,现在海关认定的价格实在高得离谱,比我们国内的销售价格还高。我们可以提供国内的销售发票。请问海关这种做法合法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如果海关不认定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按第六条规定经过价格蹉商,依次按(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审定完税价格。贵司在价格蹉商时可以提供国内的销售发票,要求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审定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