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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仍可作为成交价格吗?
    发布时间:2013-07-26 08:49:07  浏览:1189次
    问:您好。经查全关通信息网反倾销商品目录,我司进口的货物需要征收反倾销税。也就是商务部已经认为进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了,这个仍可作为成交价格吗?海关会不会要求提供申报价格?谢谢。

    答:您好。成交价格是指买卖双方实际达成的价格,而倾销价格是指卖方为占领进口国市场、促销产品、打击其他竞争者等原因,而故意降低价格,使向进口国出口的价格低于该商品的正常价值的价格。当卖方以倾销价格销售时,由于降低价格行为是卖方的自主行为,买方除了支付议定的货款外,并没有另外再承担任何义务。因此,在没有其他限制条件的前提下,倾销价格是符合海关估价中的成交价格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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