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网购进境物品,海关对此有明确的金额限制。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国外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仍属个人自用物品的,海关征税放行。具体征税规定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