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有一个在国外务工的朋友,过年回来的时候被公司要求带20片的触摸屏,在机场过关的时候被海关查了,当时我这个朋友并没有向海关进行申报,请问一下我朋友会不会被罚款呐?谢谢。
答:您好,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个人带进来的单一品种的物品限自用、合理数量。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可以处物品价值2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二)个人运输、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的…。因此,您朋友的这种情况不一定会被罚款,可以向海关申辩,以获得较轻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