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出口婴幼儿服装,配套出口的产品说明书,不与货物一同包装,单独包装,一起出口,在物到英国后还要简单包装再销售,请问在申报原产地证的时候,需要分两项申报吗?谢谢!
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的规定,按正常配备的种类和数量随货物进出口的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与该货一并归类的,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不影响该货物原产地的确定; 对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不再单独确定,该货物的原产地即为该附件、备件、工具和介绍说明性资料的原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