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但不构成走私行为的,是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简称“违规行为”。“违规”与“走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行为,不能混淆。经营海关监管货物加工、装配等业务,有关货物数量短少,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