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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电子保函可以全国通用了吗?
    发布时间:2014-12-26 09:01:15  浏览:824次
    问:您好。听说办理电子保函的企业,现在可以一地办理,全国通用,请问具体有什么规定?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9号,自2014年12月20日起,在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两个区域内海关启用电子保函一体化模式改革试点;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适时在广东地区等其他区域内海关推广。该模式称为“一关备案,区域通用”。暂时不能全国通用。详细规定见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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