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加工贸易
    对海关核定的加工贸易单耗不服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5-04-29 09:33:48  浏览:802次
    问:您好,海关给我司核定的单耗远低于实际单耗,如果照海关的这个核定标准,我们得每个合同都生产不出那么多产品,都得对短少产品相应的原料补税。请问不服这个单耗核定结果,有什么办法?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加工贸易企业对单耗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单耗核定海关的上一级海关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海关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后45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建议充分做好复核资料,争取上一级海关改变原核定。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