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去年十二月有一批货因为品质问题,退回给了日本的供应商,最近和朋友聊天得知,这个情况是可以向关申请退税的,请问一下,我可以在多长时间内向海关申请退税?另我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吗?
答: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已缴纳税款的进口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税。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请退税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退税申请书》;(二)原进口报关单、税款缴款书、发票;(三)货物复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四)收发货人双方关于退货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