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注册在广州,有苏州的关联公司(独立子公司)希望我司代理其进口货物,虽然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但有人提出说外资企业只能进出口自己公司的产品,请教是否如此?
答:根据《
对外贸易法》,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你公司在依法办理对外贸易法规定的登记和备案后,即可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不因外资的背景而有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