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2014年申请到进口大米的关税配额证,但是是加工贸易配额证,因为货物没有完全销售出去,所以导致配额证没用完,后来2015年申请到的配额证减少了一些,但还是没有用完,请问一下,我司这种情况今年还申请配额证会有什么结果?
答:依据《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改委令2003年第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最终用户连续两年未能完成分配其全部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量进口,并在该两年内每年9月15日前将当年不能使用的关税配额量交还原发证授权机构的,其下年度分配的关税配额量将按其最近一年未完成的比例相应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