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计核低报价格走私偷逃税款的计税价格怎么确定?
    发布时间:2016-10-18 09:14:03  浏览:2011次

    问:您好,海关认为我司低报价格走私,现在计算偷逃税时,使用了远远超过我司货物实际对外支付的价格来计税。说这是海关审核后的货物的成交价格,依据是海关的审价办法。请问这个成交价格不是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7号),涉嫌走私的货物能够确定成交价格的,其计税价格应当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核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涉嫌走私的进出口货物计税价格的核定,不适用该办法。因此,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来确定涉嫌走私货物的计税价格,是适用法律错误。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计核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偷逃税款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货物成交价格的,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计税价格。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