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涉及走私犯罪,现在案件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了,请问这意思是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了吗?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百零三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以,第二次补充侦查只有在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同意才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