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先生因为涉嫌走私被关了快一年,后来检察院以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同时第十九条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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