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伪报品名走私化妆品的起刑点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7-02-23 09:53:57  浏览:1675次
问题描述:
问:您好,公司用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了一批化妆品进来,被海关查到,说是有可能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请问一下,这个罪单位的起刑点是多少?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兰迪海关部-:
问:您好,公司用伪报品名的方式走私了一批化妆品进来,被海关查到,说是有可能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请问一下,这个罪单位的起刑点是多少?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偷逃应缴税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即可构成本罪。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