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走私犯罪中的“通谋”?
发布时间:2017-03-15 10:10:38  浏览:1831次
问题描述: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运输企业,主要的业务是帮客户从码头拉货至工厂。近期海关对我司进行立案侦查,说我司与客户是“通谋”共同走私,请问何为走私犯罪中的“通谋”?谢谢。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五条,通谋是指犯罪行为人之间事先或者事中形成的共同的走私故意。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通谋:(一)对明知他人从事走私活动而同意为其...
兰迪海关部-:
问:您好,我司是一家运输企业,主要的业务是帮客户从码头拉货至工厂。近期海关对我司进行立案侦查,说我司与客户是“通谋”共同走私,请问何为走私犯罪中的“通谋”?谢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十五条,通谋是指犯罪行为人之间事先或者事中形成的共同的走私故意。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通谋:(一)对明知他人从事走私活动而同意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二)多次为同一走私犯罪分子的走私行为提供前项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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