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只要销售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就是走私犯罪吗?
发布时间:2017-03-15 10:14:17     浏览:1545次
问题描述:
问:您好。我司因为进口的保税料件有质量有问题只好在国内卖掉,然后用国内更好质量的原料顶替生产。海关稽查发现了这一事实,是不是走私,海关也感到为难,因为我司还是亏本卖掉这些原料的。但是有人说只要销售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就是走私犯罪,是这样的吗?答:根据《刑法》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
兰迪海关部-:

问:您好。我司因为进口的保税料件因质量有问题只好在国内卖掉,然后用国内更好质量的原料顶替生产。海关稽查发现了这一事实,是不是走私,海关也感到为难,因为我司还是亏本卖掉这些原料的。但是有人说只要销售了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就是走私犯罪,是这样的吗?


答:根据《刑法》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只有完全符合上述规定才可以认定为走私犯罪,否则就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认定为违规行为。贵司是出于客观原因而非牟利的目的销售保税货物,不符合《刑法》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当按违规处理。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