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报自缴模式向海关主动报告错误却被移交缉私如何申请免罚?
发布时间:2017-08-04 10:15:39  浏览:2681次
问题描述:
问:我公司采用报自报自缴方式申报进口一批货物,货物早已放行并且我们也已经完成提货。现在整理资料的时候发现申报有误,为了防止以后被海关查,我们想主动向海关报告,请问这样会不会被处罚,万一被移交缉私如何应对和免罚?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自报自缴通关情况下,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
兰迪海关部-:
问:我公司采用报自报自缴方式申报进口一批货物,货物早已放行并且我们也已经完成提货。现在整理资料的时候发现申报有误,为了防止以后被海关查,我们想主动向海关报告,请问这样会不会被处罚,万一被移交缉私如何应对和免罚?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62号,自报自缴通关情况下,进出口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经海关认定为主动披露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主动披露并补缴税款的,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你司应当注意在主动报告时起的各个可能环节,依法向海关陈述立场,适时申辩,要求海关依法适用以上规定。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