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规定,对于贵司的情况,海关可以根据您所申报的内容依法审核并确定商品归类。
引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根据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发布,第218号修改)
第十一条 海关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确定商品归类所需的资料,必要时可以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补充申报。
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拖延、拒绝提供有关单证、资料的,海关可以根据其申报的内容依法审核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