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问题描述:我父亲因为涉走私废塑料被刑事拘留,后来被逮捕,经过一次延长侦查期之后,现在缉私局又要向检察院申请延长。我们认为这对我父亲非常不利,请问律师是否可以对此提出反对意见?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辩诉专业律师: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案件,对于案件是否符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有疑问或者侦查活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等情形的,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律师意见、侦查机关(部门)意见,调取案卷及相关材料。故此,律师可以就是否有必要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提出意见。
延伸阅读: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诉讼中提出意见的权利。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法律未作规定但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也应当及时安排听取。听取律师意见应当制作笔录,律师提出的书面意见应当附卷。对于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形等书面意见的,办案人员必须进行审查,在相关工作文书中叙明律师提出的意见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通知(高检发[201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