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携带电子产品过关的水客之间算共同犯罪吗?
发布时间:2018-03-02 12:32:00  浏览:1903次
问题描述:
我婶子与经常跳广场舞的几个阿姨一起到香港帮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入境。她们都是各自带货,各自赚钱,但有时会一起过关。最近一次,婶子和三个阿姨一起过关时被抓到了。现在就担心是不是算共同犯罪,将四个人的逃税额一起算到每个人头上?
兰迪海关部-:
中国海关律师网/走私犯罪专业辩护律师:根据《刑法》,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判断水客之间是不是共同犯罪,在主观上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意思联络,客观上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且各人的行为具有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的性质,不能仅以主观上明知有其他水客作为构成共同犯罪的依据。目前,司法实践中将互相认识的水客认定为共同犯罪还是比较慎重的。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