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问题描述:对海关企业分类决定不服的复议,复议海关会进行调解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海关行政争议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对海关行政法定范围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情形,可以适用调解程序。
延伸阅读:
行政复议调解的适用情形
“第八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行使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行政赔偿、查验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